教〔2018〕44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6〕5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教育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均可作为辅修专业。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实际,以满足社会需求、学生需要为原则,自愿申请设置相应的辅修专业。
二、申报程序
申请举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先行制订、完善相应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模版详见附件),方案经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申报要求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结构,包括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辅修学位课三个模块。课程修读实行学分制管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最低需完成24个学分,获得辅修学位证书者最低需完成40个学分。
请有意向举办辅修专业的学院,请于2018年5月14日前将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发送至jyk@fync.edu.cn。纸质版需经所在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电话:2596221。
附件: 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模版
附件:辅修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模版.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