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7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总结和扎实推进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08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研究项目、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等(见附件1)。
同时,到期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含基础教育研究专项),须按以往校级结题验收程序申请结题验收。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验收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其他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国家级项目只检查,不验收。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项目组自查、学校检查和省级检查三个阶段。
(一)项目组自查
1.项目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建设计划和任务,整理建设成果材料(成果展示形式见附件2),撰写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表格模板见附件3-5),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左侧骑缝装订成册)提交到项目所在单位。结题验收的项目,须一并提交标志性成果的支撑材料。
2.项目所在单位汇总(见附件6)检查验收材料后,统一于2013年12月2日前报送至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综合楼1017室)。
(二)学校检查
1.学校成立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领导组和专家组,召开“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会”(会议定于2013年12月上中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项目整体规划、建设要求、建设方案和检查内容进行整体验收检查,现场考察各项目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
2.专家组检查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检查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
3.学校汇总检查验收结果,于2013年12月20日前按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上报检查验收材料。
(三)省级检查
在学校检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深入学校进行实地检查或抽查。
四、材料要求
(一)项目所在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
2.汇总表;
3.正在进行中的各项目进展报告;
4.已到期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
5.延期申请或整改方案。
(二)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在推进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开放合作、服务社会方面的成效;
2.在推进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方面的成效;
3.在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和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方面的成效;
4.在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方面的成效;
5.在体现以学生为本、扩大学生受益面及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成效。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检查和督导,精心组织,细化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总结,及时固化项目研究成果,不断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
2.到期项目须结题验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实施的,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责令其整改并提交针对性的整改方案。2008年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教学研究项目,今年须全部结题,不结题的作撤项处理。2008年以后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经申请可延期一年结题,已到期未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3.务求材料客观真实。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项目结题进展或结题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务求言简意赅。
4.确保经费使用效益。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5.认真做好成果展示。教研项目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教学成果奖的“成果推广应用”、教学名师的“名师讲堂”、教坛新秀的“精彩一课”等都需要提供成果展示材料,学校在校园网公开展示,其中先进典型材料将推荐上报安徽高教网展示;其他各类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上报省教育厅,省质量工程建设办公室分类整理后,集中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6.本文件附件1-6,可从学校质量工程信息网(http://210.45.32.7/xiweb/zt/zlgc/),或从学校教务处网站(http://210.45.32.7/xiweb/jwc/)下载。
7.材料报送联系人:郑继兵、范小虎,电话:2596221。
附件:1. 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名单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成果展示形式
3.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
5.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6.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