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3〕4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2013〕46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校级申报和省级推荐工作。经专家组评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公示无异议,现批准271个项目为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另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3〕11号)文件,我校有112个项目获批省级质量工程立项,现将省级项目名单一并公布(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管理
1.项目所在单位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制定项目建设计划,统一于2014年3月11日前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4)一式三份,报送至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综合楼1017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k@fync.edu.cn。
2.项目任务书经学校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省级项目任务书学校统一于2014年3月17日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3.项目建设周期从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建设截止时间详见附件。
4.所有建设项目(不含获奖)均实行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5)和过程评估制度。开题工作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开题工作结束后,项目所在单位统一将开题报告(纸质一份)提交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备案。过程评估包括中期检查和随机抽查。项目建设期间,学校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过程评估。过程评估发现项目执行不力、材料弄虚作假、经费违规使用者,学校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终止或撤项等处理。
5.重大项目实行子课题制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成果推广等具有集体性质的重大建设项目,须根据最终确定的项目任务书细化设置子课题,明确子课题责任人,并落实建设分工。
6.项目结题验收实行成果达标制度。各类项目建设(含获奖)须达到学校统一规定的成果验收基本标准(见附件6),未达标者,学校不受理结题申请或取消奖励荣誉。
7.项目管理未尽事宜,依据《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院字〔2008〕24号)《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号)等相关条款执行。校级项目提升为省级的,学校按省级项目对待。
二、资助经费及管理
1.省级和校级项目资助经费分别按照《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使用,相关文件可登陆阜阳师范学院质量工程信息网(http://210.45.32.7/xiweb/zt/zlgc/)“规章制度”栏目查看。
2.本次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含奖励),学校统一纳入“能力提升计划”专项予以安排。
3.项目经费预算实行评审论证制度。所有建设类项目须根据实际下达的经费额编制经费预算,并按照建设周期细化年度各类支出预算。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经费预算进行评审论证,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经费预算经学校专家评审论证通过后,方可执行。
4.项目经费支出实行跟踪问效制度。项目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年度支出预算,应本着“合理规范、厉行节约、效益最大”的原则,做到“进度”与“支出”挂钩、“支出”与“效益”挂钩。学校将结合项目过程评估,适时组织专家跟踪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切实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
三、相关要求
项目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监管,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定位、特色发展、提高质量的总体目标,创新推动项目建设,充分发挥经费效益,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学校质量工程办公室。
附件:1.2013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rar
2.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rar
3.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4.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
5.质量工程项目开题报告.doc
6.质量工程项目成果验收基本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