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皖教高〔2012〕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工作部署和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整体需要,现就2014年度省级和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本次遴选校级4项,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2项。
2.特色专业项目:本次遴选校级2项,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项。
(二)课程建设类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本次遴选校级4门,在以往校级立项(含精品课程)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2门。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本次遴选校级2门,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门。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遴选推荐申报省级1项。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研究项目:本次遴选校级50项(其中校级重点20项、校级一般30项),在本年度校级立项(含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0项(其中省级重点3项、省级一般7项)。
7.教坛新秀:本次遴选校级9名,在以往校级获奖者及本次校级获奖者中推荐申报省级3名。
8.教学名师:本次遴选校级4名,在以往校级获奖者及本次校级获奖者中推荐申报省级2名。
9.教学团队:本次遴选校级3个,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个。
10.名师工作室: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遴选推荐申报省级1个。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本次遴选校级1项。
1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项目:本次遴选校级1项。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项。
1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根据省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遴选推荐申报省级1项。
(五)卓越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类
14.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本次遴选校级2项,在以往校级立项及本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级1项。
1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省级90项。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2014〕71号)要求,学校已于7月中旬在遴选推荐国家级项目时,一并完成了省级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本次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力量对应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论证,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其中,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名师工作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由学校根据现有资源情况统筹遴选推荐申报。
2.学校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资格,组织专家初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除满足省、校级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外,应符合《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以下各项条款:
(1)作为主持人,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子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级别是指国家级、省级、校级及以下,下同)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子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的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2)在同一子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子类别同级及以下级别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原则上不再支持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已获振兴计划、能力提升计划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级别及以下级别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由于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要及时宣传布置,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申报。
2.各单位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分类汇总后,统一将纸质申报书A表(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材料于2014年9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17室)。不受理个人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3.为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在9月1日-5日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10.45.32.7/xiweb/zt/zlgc/)提交相应的申报书B表(须匿名)电子版。
4.经学校评审,获得推荐申报省级项目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省级申报材料,并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5.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含申报表格)可登陆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或教务处网站公告栏下载。
6.申报工作联系人:范小虎、郑继兵,电话:2596221。
附件:1. 201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
2. 2014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