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77号)精神,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5〕3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已获批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具体材料包括:
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2.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附电子版。
3.实验教学中心视频材料光盘。包括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仪器设备与环境的全貌,典型实验项目内容等。
4.关于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支撑材料。包括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和建设成果等。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综合楼1017室)。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并按规定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申报工作联系人:郑继兵、朱清霞,联系电话:2596221。电子邮箱:jyk@fync.edu.cn。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2. 教育部办公厅文件附件材料.doc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