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地方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分类发展的意见》(皖教高〔2014〕1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大学等高校开展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总体部署,现就2015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指标
(一)综合改革类
1.学校深化综合改革专项:根据学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方案总体部署,由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方案领导小组统筹确定立项指标数。
2.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拟立项2个。
(二)专业建设类
3.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拟立项4个。
4.特色专业:拟立项2个。
5.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拟立项2项。
(三)课程建设类
6.精品开放课程:拟立项精品资源共享课4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2门。
7.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拟立项1门。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8.教学研究项目:拟立项50项左右(本次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评审立项,立项指标限额分配详见申报指南)。
9.教学团队:拟立项3个。
10.名师工作室:拟立项1个。
(四)实践育人类
11.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拟立项1个。
12.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拟立项1个。
1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立项90项。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教〔2015〕46号),学校已于5月份推荐上报了30项国家级项目,该30项同时列入校级立项;本次将再遴选校级项目60项,同时将列入省级推荐项目。
(五)教学奖励类
14.教学成果奖:拟评选特等奖3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0项。
15.教坛新秀:拟表彰9名。
16.教学名师:拟表彰4名。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和特色,组织相关力量对应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开展项目论证,填写项目申报表,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申报材料。其中教学研究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限额自行组织专家评审立项,其他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立项。学校综合改革及重大专项由学校深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立项。
(二)学校汇总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项目申报资格,组织专家初审、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各类项目立项工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项目时,除满足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外,应符合《阜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条款(学校深化综合改革改革专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受此限制):
1.作为主持人,同一单位或个人,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子类别项目中申报同级别项目数不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同一年度内参与申报同级别同一子类别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已确知为未获批立项的项目,可继续参与后续批次申报。
2.在同一子类别项目同级别及以上级别中主持在建或在研项目的,原则上不得再申报该子类别同级别及以下级别项目。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设1人,文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满足项目申报文件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如在年龄、职称、前期成果等有关要求。
(二)已获振兴计划、能力提升计划立项资助尚未结题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校级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报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由于暑期放假,加之本年度教学研究项目评审权下放,望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布置并及时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在认真审查各项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评审和推荐工作,统一汇总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和拟立项的项目,于2015年9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书A表(一份)报送至学校本科教学工程办公室(西湖校区综合楼1017室)。学校不受理个人名义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三)为推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申报。请项目申请人务必在9月1日-3日通过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http://210.45.32.7/xiweb/zt/zlgc/)提交相应的申报书B表(须匿名)电子版。
(四)学校在校级评审的基础上,组织开展省级相关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经学校评审,获得省级项目推荐申报资格者,须严格按照省级项目申报文件及指南要求完善省级申报材料,并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材料。
(五)项目申报文件、申报指南(含申报表格)可登陆学校本科教学工程网站下载。
(六)申报工作联系人:郑继兵、朱清霞,电话:2596221。
附件:2015年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rar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