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7〕61号
各学院:
根据《阜阳师范学院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试行)》(院学〔2006〕1号),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5、2016、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要有创新性,能凸显专业特色,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2.课题必须是在专业老师指导下学生独立或合作(不超过2人)完成,各申报课题指导老师不得少于1人,且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背景、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课题需在立项后一年内完成。
4.以往获批立项但未完成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科研项目采取学生个人申请的方式,填写《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各学院负责做好学生申报课题的论证、评审、择优推荐工作。
2.2018年1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和《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处(地点:综合楼1013室;联系人:刘时勇;电话:2595976),同时报电子版。
四、立项管理
1.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课题予以立项。
2.经评审准予立项的课题,请指导教师按照计划开展有效指导,学院需加强督促和管理,确保研究如期完成。
3.预期研究成果为“论文”类的,原则上应为已公开发表的正规期刊论文或是参加学术会议而被收录的会议论文;成果为“调查报告”类的,须严格按照相关学术规范要求撰写字数不少于6000(不含调查问卷内容)的调研报告;成果为“发明制作/系统软件”类的,须提供相关获奖证明(如专利证书)或系统软件版权(如使用单位证明)等。成果为其他形式的,需具体加以说明。
4.对符合结项条件的课题,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标准为:自然和工程技术科学800元/项;人文、社会和艺术科学600元/项。资助经费在项目通过结项审核时一次性打卡发放。
附件:1.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
附件1: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7-2018学年本科生科研项目申报信息统计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