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2018〕13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大学更名工作任务书》(2018年第4号)要求,现就做好学生获得省级以上荣誉信息资料统计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统计近五年(2013-2017年)学生个人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安徽省“双优生”以及其它省级及以上各类荣誉信息资料,填报《近五年学生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情况统计表》(更名办统一样表,见附件),并做好各类荣誉证书的扫描存档工作。
2.扫描件的电子档要求,每张证书须得彩色扫描,以“学生姓名+荣誉称号”格式进行命名,如“张三+国家奖学金”;同一学生的所有证书扫描件全部放入一个文件夹,并以“学院+学生姓名”为文件夹名。
3.所需信息资料跨度时间较长,特别对已毕业的获奖学生要迅速取得联系,确保收集的材料全面、完整、精准。上述材料电子版整理无误后,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6日前报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吴雪影,电话:2595176。
附件:近五年学生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27日
附件:近五年学生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