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相关补助、奖励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毕业生考研相关补助、奖励
(一)奖助类型及标准
困难毕业生考研相关补助、奖励共设三项:
1.困难毕业生考研生活补助,补助标准100元/人;
2.困难毕业生考研复试交通补助,补助标准100元/人;3.困难毕业生考研考取奖励,奖励标准200元/人。
(二)审核报销办法
1.“困难毕业生考研生活补助”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销,不接受班级报销与学生个别报销,文件发布之日起即可办理,获此项补助学生为参加考研的2018届毕业生,由各学院负责补助名单的审核。
2.“困难毕业生考研复试交通补助”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销,不接受班级报销与学生个别报销,文件发布之日起即可办理,获此项补助学生为参加考研复试的2018届毕业生,由各学院负责补助名单的审核。
3.“困难毕业生考研考取奖励”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21日至6月15日集中报销,毕业班学生6月16日后办理考研调档并未集中报销的,可持录取通知书个别办理奖励报销事宜。获此项奖励学生为考取硕士研究生并办理考研调档的2018届毕业生,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考研调档学生名单审核。
(三)报销注意事项
1.集中报销注意事项:(1)请各学院按照三项分类报销;(2)“报销单”报销项目严格依据分类项目名称填写,分单报销;(3)具办报销人填写报销单须经学院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考研奖励还须经招生就业处调档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学生工作处吴雪影老师(综合楼1017室,联系电话:2595176)登记备案,经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至财务处报账打卡发放;(4)受奖助学生名册(附件1)请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办理报账手续,并将名册电子版一份发送至财务处茆雁秋老师(邮箱:249810610@qq.com;电话:2596115)。
2.考研奖励个别办理注意事项:(1)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办理调档的同时,由招生就业处陈芬华老师(综合楼1408室,联系电话:2596248)统计报账信息并审核签字;(2)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交至学生工作处吴雪影老师登记备案;(3)学生工作处负责交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打卡手续。
二、毕业生就业交通补贴
1.毕业生就业交通补贴采取集中报销的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办理,文件发布之日起即可办理。补贴标准每人100元,毕业生离校后不再办理就业交通补贴事宜。
2.由招生就业处符晓晓老师(综合楼1408室,联系电话:2596248)审核“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就业证明函、劳动合同等)”并签字确认。
3.由学生工作处李方老师(综合楼1013室,联系电话:2593176)登记备案。
4.经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审核签字,至财务处报销打卡发放。
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
1.毕业生离校前,师范类专业奖学金采用集中报销的方式以学院为单位办理,文件发布之日起即可办理。
2.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材料,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证明、报到证明(附件2)、校园卡号码,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由招生就业处符晓晓老师(综合楼1408室,联系电话:2596248)审核并签字确认。
3.由学生工作处刘时勇老师(综合楼601室,联系电话:2596191)登记备案。
4.公示无异议后,经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审核签字,至财务处报销打卡发放。
5.毕业生离校之后,可按上述流程在工作日内开展办理,受理部门不直接接受个人邮寄材料。原则上1个月集中进行一次款项发放工作。
附件:1.受奖助学生名册
2.报到证明(模板)
( 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14日 )
2018届毕业生相关补助奖励受助学生名册.xls
报到证明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