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与淮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我校与淮北师范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启动,请你们对照“淮北师范大学导师遴选条件”,组织好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中国史、化学、数学等立项学科中符合淮北师范大学导师遴选条件并且尚没有取得(原则上已经取得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不再参加本次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学科骨干成员。
二、指标分配
中国语言文学3人、生物学3人、中国史2人、化学2人、数学2人。
三、组织申报
1.立项学科负责人召集学科带头人、所在学院书记、学科方向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的遴选推荐小组,在自由申报的基础上,参照《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条例》,择优推荐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科建设处。
2.学科建设处根据学科推荐意见,将各学科候选人向学校硕士立项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报交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组织审定。
四、具体要求
1.申报人填写“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后,按以下顺序装订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专著(封面、出版社信息)、项目(立项、结项证明书)及其他成果材料复印件。
2.遴选材料于2011年11月7日17:00之前报送至学科建设处,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xkjsc@fync.edu.cn,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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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淮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选聘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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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学科建设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