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若干事宜的通知
校学科〔2013〕2号
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努力提高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专家意见,学校决定延长在建校级重点学科的建设周期、增加建设经费。经4月25日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并报5月8日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周期
对在建的校级重点学科延长建设周期一年。
二、经费资助
对在建的校级重点学科增加建设经费。其中,理论物理,基础数学,应用化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数学,分析化学等六个重点学科分别增加建设经费3万元;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专门史,课程与教学论,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企业管理等七个重点学科分别增加建设经费2万元。
希望各校级重点学科以此为契机,认真总结过去三年的学科建设经验和不足,严格按照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进行开支,以确保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并科学规划建设时间,切实加强重点学科内涵建设,推动学校学科建设更加快速发展。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