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201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了全国范围内的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我校“中国语言文学”、“生物学”、“工商管理”等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接受了专项评估。日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了《关于下达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我校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此次专项评估是针对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据相关文件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将对参评点分别做出继续授权(合格)、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