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文件
研〔2018〕36号
关于开展校级一流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续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依据《阜阳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校政〔2018〕66号),结合高水平大学创建工作要求,现决定开展学校一流学科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按照国家和安徽省“双一流”建设要求,遵循“目标导向、分类建设”的原则,遴选建设3个一流建设学科,为申报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奠定基础,并冲击安徽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遴选建设5个一流培育学科,为申报增列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奠定基础。
二、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根据《阜阳师范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规定执行,按一级学科申报(附件3)。其中,已拥有硕士点的一级学科不得申报相同学科的一流培育学科。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采取学科点(带头人)申报、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处)审核、专家评审和学校审定批准的程序进行。
1.申报:各学科点根据遴选条件,在自评的基础上经充分论证后填写《阜阳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申报简况表》(附件1),撰写学科建设规划,明确建设任务与目标,请于2019年1月10日(周四)17:00前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及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至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2.审查: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处)负责审查各学科申报材料,对符合评选条件的申报学科,提交评选专家组评审。
3.评选: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择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
评审采用汇报答辩的方式。申报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或主要成员PPT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专家质询时间不超过3分钟。其中,PPT汇报内容为:本学科团队概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本学科建设目标(博士点、硕士点或省“双一流”学科)及目前已具备的条件,目前欠缺的条件及建设措施。(博士点、硕士点申请的基本条件见附件2)
4.审批: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特此通知。
附件:
1.《阜阳师范学院一流学科申报简况表》
2.《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
3.《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
研究生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