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1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破格复试条件
1.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2.破格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本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
3.破格复试的考生,初试总分须达到《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共科目成绩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分以内(含3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4.破格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只能单破,不能双破,即不应有2门以上(含2门)考试成绩低于《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破格复试人数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的3%。我校2014年的破格复试指标为1人。
三、破格复试程序
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2.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申请确定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于3月31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2014年安徽省硕士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考生的书面申请。
3.4月2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我校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后,对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
4.破格复试考生的复试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阜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校研〔2014〕1号)执行。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安徽省硕士招生拟破格复试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