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精神和《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提出本实施办法。
一、破格复试条件
1. 破格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且本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
2. 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3.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破格复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3分之内(含3分)。
二、破格复试人数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破格复试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的3%。
三、破格复试程序
1.考生提交书面申请,相关学院领导审核后签署明确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2.相关学院根据考生申请确定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于3月31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2015年安徽省硕士招生破格复试申请表》和考生的书面申请。
3.4月2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我校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后,对拟破格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
4.破格复试考生复试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按照《阜阳师范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校研〔2015〕2号)执行。
5. 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通过后能否被最终录取,需要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教育部的最终审批,以教育部下达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为准。
6.上述要求若与安徽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相抵触,以省教育厅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安徽省硕士招生拟破格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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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