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我校2020级、2021级电子信息(085400)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学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本通知仅涉及2020、2021级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9级(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延期毕业研究生仍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和学位授予。
2.在充分尊重研究生意愿的前提下,相关学院做好本次专业领域选择学习指导工作。原则上研究生可自愿申请进入相应专业领域学习,也可保持现状不变,按照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管理。
3.本次集中受理之后不再接收在校生的专业领域选择申请,未在上报调整名单里的学生,仍按原专业学位类别进行培养。
4.本次进入专业领域学习后不再受理回到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个人申请。有意愿的研究生根据录取时的专业方向,选择对应的专业领域,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学习申请表》(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导师审核无误并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汇总、审核。
2.学院审核并汇总提交。学院汇总研究生申请并审核后,填写并上报《阜阳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进入专业领域名单学院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整体情况报告。
3.研究生处审核及学校审批。研究生处审核拟进入专业领域学习学生名单,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示。研究生处完成后续学信网学籍异动、毕业证、学位证专业信息相关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综合考量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口径、生源、就业等因素,充分论证专业领域设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科学布局领域设置和资源配置,做到宁缺毋滥。
2.各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涉及到的学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同时应深入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完善体制机制,建立有利于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培养质量。
3.各相关单位务必妥善保管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5月10日之前将拟进入指导性专业领域学习的学生申请表及名单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52674872@qq.com。
联系人:朱清霞,联系电话:2595186。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指导性目录的说明》(工程教指委〔2021〕1号)
2.阜阳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进入专业领域学习申请表
3.阜阳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进入专业领域名单学院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