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关于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

2013年01月25日 10:04    李亮    点击:[]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总体计划与纲领性文件,不仅体现着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而且是指导研究生科学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规范研究生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 1997 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学科专业目录》),按照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思政〔2010〕11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各专业点的优势,努力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新经济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制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正确把握《学科专业目录》内涵,本着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反映国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求,体现各学科的办学优势和特色。
    3.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科学技术发展相适应,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4.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各项研究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
    5.充分体现因材施教原则,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方案还应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使研究生的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安排。
    6. 培养方案的内容必须科学、规范、易于操作和监控管理。
    二、具体要求
    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考核方式、学位论文工作、培养方式与方法及各学科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内容(如教学实践、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等)。培养方案要便于考核,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体现以下内容:
    1.学科简介(200字以内)
    简要介绍学科专业点的设置时间、发展状况、国内外地位,主要研究领域和特色,师资队伍情况,主要实验室和设备,项目状况(项目经费、来源等)和主要成果,已培养研究生情况及就业方向,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培养目标(150字以内)
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特点,阐明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在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方面应具备的能力,以及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可以参照以下内容进行表述: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科研作风,具有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和与他人协作进行专业工作的良好品质;崇尚学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创新和创业精神;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并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积级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3.研究方向(100字以内)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应体现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所设研究方向应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并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
研究方向设置应具备的条件为:
    (1)有至少1-2名学术造诣较深,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丰富,已在本方向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现正在从事和指导本方向科研工作的教授或副教授担任指导教师,并有多名协助人员;
    (2)能够开出本方向必需的研究生课程,能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3)具有研究生进行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必须的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4.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和学位论文,修满学分,按期毕业。
    (2)成绩特别优秀,科研能力强的硕士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撰写工作,并符合提前毕业的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后,可以提前答辩,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3)在职人员及特殊情况者,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一般不超过1年。
    5.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培养在有关学院领导下进行,实行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硕士生培养要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与特点,培养研究生独立学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开拓创新的能力;注重研究生过程培养,采用灵活科学的教学方法,为研究生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注重训练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培养方式参照以下方面进行表述:
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要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系统理论学习、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导师负责和硕士点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教师应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高尚的情操。
    6.课程设置及学分
    6.1课程设置要求
    硕士研究生培养是一个独立完整的学习阶段,课程设置要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研究生层次的特点,课程体系要有足够的宽广度和纵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各硕士点培养单位应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其适用对象和教学过程作出明确规定。
    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的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政治理论课要重视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路线教育,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加强严谨认真、团结协作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的培养。外国语课程应重点培养研究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使硕士生能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基础理论课的设置应根据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具体要求,注意课程体系的优化、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课程设置可按一级学科范围内相关的二级学科进行拓宽,二级学科相关课程的设置要体现学科本身的特征和学科应有的知识结构。
专业课的设置要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适应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高、精、深的要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并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专业在安排开课时间时,可根据专业的特点,适当集中,一般应集中在前三个学期安排硕士生的专业课程,第四学期设置少量的选修课程,从第五学期开始不设置课程,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6.2学分及学时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补修课)组成,公共必修课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设置,专业课一般按18学时计1学分,硕士研究生至少修满35学分。
    6.2.1必修课程
    6.2.1.1公共必修课
    政治理论课:文、理科同时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计36学时,占2学分,第一学期进行考试。
    公共英语课:分精读、听力、口语三个部分,精读每周2学时,听力、口语隔周开课,每周2学时,总计144学时,记4学分,第二学期进行考试。
    专业外语课:由各硕士点院系按照规定要求,可单独设课,也可以与专业课学习或文献导读、科学研究及论文撰写工作相结合,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的办法,以讲课或答疑、质疑、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一般为36学时,计2学分。
    英语在答辩前原则上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入学前三年内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专业外语由各学位点根据各自的专业情况安排落实,论文答辩前进行考核。
    6.2.1.2专业必修课
    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重要课程,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开设,凡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必修,一般不少于3门,其中至少有1门按一级学科开设,总计为108学时,记6学分。
    专业方向课:专业方向课是在本学科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的基本课程,应按二级学科设置,一般不少于2门,总计为90学时,记5学分。
    6.2.2选修课程
    公共选修课:选择《自然辩证法概论》或《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作为选修课程,18学时,计1学分;根据培养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其他公共选修课,计4学分。
    专业选修课: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可由学位点共同研究确定,一般不少于5门,总计为198学时,记11学分。
    ①限定选修课程,分研究方向开设,2至3门,共6至8学分,应是相应研究方向最主要的专业课程。
    ②任意选修课程,分研究方向开设,2至3门,共6至8学分。任意选修课程为本专业确实需要而又未列入前述课程的课程。
    专业补修课:对未具有本科学历或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须至少补修1门本科专业课程,但不计学分。
    7.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包括文献阅读、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
    7.1文献阅读
    文献阅读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硕士研究生必须较广泛地阅读中文和外文文献,导师要重视硕士生的文献阅读工作,加强对文献阅读的指导与考核,计1学分。
    7.2教学实践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巩固和深化所学知识,并使他们在教学上得到一定的锻炼。形式可以是:讲授本、专科生若干章节或某个专题,协助主讲教师辅导与答疑,主持课堂讨论,指导实验课,指导论文写作等,总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由学院统一安排,计2学分。
    7.3社会实践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与学科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科研实践、社会调查、问题设计、文化考察、义务执教、公益劳动、管理工作等,活动结束有论文、调研报告、设计方案或书面总结,计2学分。
    7.4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做1次文献阅读报告,参加本学科各类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会不少于6次,计2学分。
    8.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结束后,以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基础理论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和科研能力等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最迟在第四学期内完成。
    8.1考核合格标准
    (1)政治思想表现好;
    (2)修够课程总学分,公共学位课中的外国语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且合格,鼓励通过国家外语6级考试;
    (3)应会使用电脑,具有通过INTERNET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并进行信息交流的能力。
    8.2中期考核不合格情况的处理
    (1)政治思想表现差者,予以警告。
    (2)课程总学分不够者,必须补修学分。学分修够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
    (3)政治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均差、明显缺乏科研能力,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并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9.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题和开题;学位论文的写作和要求;学位论文的答辩。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前人工作、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可行性。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完成论文选题,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报告提交到校学位办考核。开题报告须在硕士点内进行可行性论证,经认可后才能进行课题研究。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撰写工作。学位论文应与本学科相关,论文正文一般应有3万字左右,论文格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报告的编写格式》(GB7713-87)标准,具体工作按《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 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研究生必须学完规定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中期考核合格,并完成实践活动,获得规定的学分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授权学科专业应当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一般不得随意改动。如必须改动,要履行与制定培养方案相同的手续。各有关单位要对执行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及时进行总结。

阜阳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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