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校研〔2020〕2号)《阜阳师范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实施办法》(研〔2020〕20号)以及法学院相关配套文件要求,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初评,经该委员会投票表决,以6票对1票胜出,决定推荐夏静怡为法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
学号 |
姓名 |
专业(法学或非法学) |
23220306 |
夏静怡 |
非法学 |
上述推荐结果,公示期间为2023年9月20日—25日,如有异议者可向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公示期间结束,不再接收异议,敬请关注。
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