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科研处是学校领导下的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和科研平台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内容为: 1、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及年度科研计划,制订、实施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 2、负责国家基金项目、省部级及校内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3、负责做好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科学研究合同或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等档案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年度科研成果论文、著作、教材、获奖成果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全校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举办的各种科研会议,负责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建立各种科技开发与合作关系。 7、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内的学术活动和部分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组织制订省级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协调省级科研机构的发展规划制订、运行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 9、负责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遴选成立、建设管理与业务监督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学院科研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申报奖励、推广应用、申请专利及有关科技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11、负责学校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 12、负责学校及安徽省科技统计报表报盘工作。 13、负责科研业务考核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考核及岗位津贴考核。 14、承担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 在科研管理中,科研处狠抓管理和制度建设,努力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政策,并制定科研项目配套资助制度等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和调动广大教师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和争取校外课题的积极性,使学校近年来承担的各级各类项目无论在层次上、数量上都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科研处处长室电话:0558-2593667 科研处办公室电话:0558-259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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