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大学更名专项工作任务书》(2018年第5号)要求,为准确统计我校相关科研成果,经研究,现决定开展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充登记成果范围及方式
1.2013年1月1日以来我校教师署名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均需补充登记,不考虑人员排名及学校署名情况。
2.各类成果的补充登记需通过“阜阳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填报。
考虑到“系统”的特点,推荐使用世界之窗极速浏览器。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各位教师在“系统”中自行补充登记相关科研成果;
2. 2018年4月2日前,各学院对补充登记的成果进行审核。
三、工作要求
科研成果补充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并指导教师完成各类成果的补充登记。
联系人:于立志,电话:2596560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