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7-10-31 阅读次数:3900 作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科规办函[201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高校、各直属单位:
学科规划组专家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的重要力量,为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新形势下,为继续发挥好学科规划组专家的作用,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推选学科规划组专家,建设专家数据库。请各单位按照如下标准,择优推荐教育科学规划所属的十四个学科组专家(不含“国防军事教育”)。
推荐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有奉献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学术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能胜任学术评价等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出生日期在1947年11月20日之后)。
请各单位按照本人申请、单位审核、择优推荐的工作程序,兼顾年龄、学科等特点,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寄送我办(阜阳师范学院各单位如有推荐专家,请最迟于11月15日将材料报至13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2008@yeah.net ),同时发送电子推荐表和单位拟推荐人汇总表。
联系人:张海军
电 话:010-62003307
传 真:010-62003859 电子邮箱: qgb@moe.edu.cn
地 址: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6号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00088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