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规范和加强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和《关于印发< 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进行绩效考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含有间接费用的纵向科研项目。
二、程序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阜阳师范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绩效考核报告》(附件1)和《阜阳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表》(附件2),11月16日11: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支撑材料(成果时间:2022.01.1-2022.12.31)一式一份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注:已结题项目无需填写附件1,但需提交结题证明材料。
2.各二级学院审核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项目的相关性,11月17日18:00前将所有材料汇总提交至科研处。
3.科研处根据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按照研究进展情况发放项目绩效。
三、其他事项
1.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因每年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2023年已经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本次考核无需再提交附件1及支撑材料,仅需提交附件2。
2.配套经费绩效申领办法按其下拨项目经费绩效申领办法类比执行。
3.如本次不申领绩效,可待下一年度或者项目结题后一次性合并申领。
自科项目联系人:朱 龙 电话:2593369
社科项目联系人:杨楠楠 电话:2593236
科研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