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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人员的通知 皖科才秘〔2023〕456号
【作者/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08:18 】   【点击量/阅读:

各市科技局、教育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兴皖工程,以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为旗帜性抓手,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现将开展担任科技企业“科技副总”意向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化安徽省“双链融合专员”选派工作成效,全面摸底了解省内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赴科技型企业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为下一步开展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行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科技副总”资格条件

1.应为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国家级人才及上期科技副总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

4.愿意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提供咨询建议,联合企业开展研究攻关、科技成果转化,指导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等。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积极摸排本地区本单位意向担任 “科技副总”的人员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填写《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附件1)和《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3日(星期三)前将word版表格和盖章扫描件(仅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章)反馈省科技厅电子邮箱(kjtrcc417@163.com),无需提供纸质件。

2.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材料直接反馈省科技厅,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有关材料由各市科技局汇总后反馈省科技厅。

3.有关情况将作为我们下一步选派安徽省“科技副总”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联系人:科技人才服务处王瑛珏,0551-62655987,17318544242

省教育厅联系人:人事处梁婉柳,0551-62831869

请有意向老师于2024年1月2日前填写附件1和附件2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到2226760313@qq.com,根据要求将由科研处统一报送到省科技厅。

附件:1.担任科技副总意向人员信息表.docx

2.担任“科技副总”意向汇总表.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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