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省市领导圈定课题研究,是合肥市社科联发挥社科界智库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2024年度省市领导圈定课题业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圈定,现予发布,招标研究。
一、课题名称
1.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服务合肥国际化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研究
2.合肥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研究
3.合肥推动数据要素共享应用研究
4.合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
5.合肥深入践行“千万工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研究
6.合肥加快发展绿电研究
7.合肥打造全国科普研学游品牌研究
8.党建引领合肥特大城市基层治理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党政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社会组织等单位中有较高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专业水平和时间保证;
3.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无不良信誉记录;
4.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组织者和承担者,能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具备主持或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条件,具有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且承担过市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结项。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资格、完成课题的能力进行审查,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三)申报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市领导圈定课题,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应积极吸纳与本课题相关的合肥市党政部门工作人员参与研究,以增强研究的现实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三、相关要求
(一)课题组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和要求设计研究纲要,提供合肥在该领域实施的重要政策举措、实际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的概述(3000-5000字)。自选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
(二)《课题申请书》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发送电子版(word版式)至邮箱:bjb7559@163.com。
(三)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6个月(少数难度较大确需延期的课题,由课题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
(四)课题成果形式,原则上为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含一般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或论文、不超过3000字的咨政建言专报)。
(五)课题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结项:1. 得到省级以上领导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2. 被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采纳;3. 在省级及以上报刊以理论文章形式公开发表。
四、课题经费
(一)每项课题经费预算为9万元。市社科联按照《合肥市省市领导圈定课题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分4次拨付课题研究经费。前三次按照研究进度与质量拨付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账户,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第四次根据成果质量和社会影响直接拨付给课题组。
1. 签订《立项协议书》后,拨付30%。
2. 中期评估结束后,对合格的拨付30%;对基本合格的,拨付15%,修改完善后经市社科联审核同意的,补付15%;不合格的,终止研究并停止拨付经费。
3. 结项评审结束后,对同意结项的,拨付30%;对同意修改完善后再结项的,暂缓拨付,待第二次评审获得结项后再拨付;对不合格的,终止研究并停止拨付经费。
4.统筹使用10%的研究经费,建立课题研究激励机制。课题成果呈报或发表时,须标注“合肥市社科联课题”。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直接给予课题组如下激励: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重点报刊刊发的,给予20000元激励;
(2)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省委、省政府等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给予10000元激励;
(3)被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用或拟采用的(须提供佐证材料),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发表的,给予5000元激励;
(4)在相关领域产生良好社会效益或影响的,视情予以激励。
上述激励不重复累计,按最高等次兑现,截止期限一般为课题结项后6个月内。
(二)市社科联分别于开题和立项后3个月,与各课题组联合召开开题研讨会和中期成果评估会,相关费用由课题组从课题经费中支出。
(三)凡因课题组主观原因而导致课题项目被终止和撤销的,市社科联保留追回已拨付经费的权利,并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4月2日止,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申请书可在“合肥社会科学网”(http://www.hfsskl.org.cn/)下载。
联系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A座1105室合肥市社科联教研室,邮编:230071。联系人:邵桑、刘安黎,电话:0551-63537559。
附件:2024年度省市领导圈定课题招标公告.pdf
课题申请书.docx
合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