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字【2018】23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美术学院在各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各班国家助学金申请人的相关材料,经党政联系会议审议,审核通过我院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1日——10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学院电话2596269,2596084,学生处电话259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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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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