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与校友刘仁俊签订的《刘仁俊校友资助美术学院贫困生协议》,在各班级贫困生认定的基础上,经过个人申请,,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核通过我院2017-2018学年刘仁俊助学金推荐名单,具体情况见附表。 公示期为2018年10月29日——10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学院电话2596269,2596084。
附名单
美术学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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