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在学生申请、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经2021年10月1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以下同学参加2021年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
2018级:任爱敏、周劲松、江康、赵薇、谢雨晴、胡冰雪、詹婷婷、赵雨晴。
2019级:邵长磊、胡俊辉、陶新海、刘佳、周诗颖、宣文云、祝智强、廖梦君、范宇。
2020级:辛欣、高鑫、张思静、丰瑜、房利利、司淑华。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反映,电话:2596269。
美术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