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及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部署,现将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下进行,各培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各培养单位应成立专项工作组,实行“一人复查、一人审核”的双人双核工作机制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复查对象
2023级研究生新生(含保留入学资格复学到2023级的研究生)。
三、复查内容
1.相关材料复查(9月21日-9月22日)。将学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档案(学籍表、学习评价手册等)和招生录取信息进行比对,对比入学前后相关材料和学生笔迹,确保学生信息与考生档案信息一致,审核无误后填写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各培养学院相关材料复查安排见附件2。
2.研究生身份复查(9月22日-26日)。依托中国教育在线人像核验系统,以学院或专业为单位在办公室或教室等场所开展现场人像核验,将学生入学图像与研招考试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综合比对(具体操作详见身份核验操作指南附件3),确保学生与考生的身份图像信息一致,形成人像核验结论,填写附件4。
3.身心健康检查(9月18日-22日)。组织开展学生体检复查和心理健康测评,具体安排见《阜阳师范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报到程序单》,确保学生符合报考录取专业体检要求,保证学生能够适应在校正常学习和生活。
4.录取资格复查(9月21日-26日)。对全体研究生新生的前置学历、报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复查;对享受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分政策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新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对艺术、体育类特殊类型录取的学生,学院可以根据专业实际,确定组织考核复测的测试内容及方式,确定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录取资格复查结束后,请填写录取资格复查汇总表(附件5)。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规范组织,对复查中发现的身份存疑、资格存疑等问题,应及时联系生源学校、生源地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保留相关材料,经学校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相关规定处理。
2.9月28日前,各学院将各项复查结果(附件1、4、5)及复查工作总结(附件6)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培养科(正行楼1007办公室)。联系人:朱清霞,联系电话:2593267。
附件:阜阳师范大学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相关材料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