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考勤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16日 21:48    李亮    点击:[]

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考勤工作的通知

研〔20166

 

各相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意见》(校研〔201510)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考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实行签到制

各学院研究生“开课呈报表”中所开设的课程,均须由研究生本人在《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上课情况签到表》(见附件1)上签名,课堂出勤情况将作为教师评定研究生课程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有事请假须按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研究生出访须填写《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出访申请表》(见附件2。无故未签到者即视为旷课。每学期任一门课程,凡未签到3次或累计旷课7学时及以上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最多可申报三等学业奖学金;凡未签到实际开设课程次数的三分之一或累计旷课15学时及以上者,取消当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直接认定该门课程考核不合格。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修。

凡因未签到旷课者,依据《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的意见》第三条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研究生课程管理实行教师负责制

各学院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或导师,负责各自课程教学的考勤管理工作,监督研究生做好签到。理论课课堂教学考勤由具体授课教师负责,列入培养方案的实验课考勤由导师组负责、实践课的考勤由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

学期课程教学结束后,将《阜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上课情况签到表》连同考核成绩一并提交研究生处。

授课教师或导师监督研究生签名情况,将作为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导师下一届招生资格认定的参考依据。

三、此课程教学考勤工作从20169月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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