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16日 21:50    李亮    点击:[]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

工作的通知

201718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届研究生的毕业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文明、有序、安全离校,现就毕业研究生离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典礼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1.6月20上午,举行硕士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时间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参加人员分别为:所有毕业研究生及在校研究生,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及研究生秘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成员。

2.6月21前,2017届毕业研究生办理完所有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完离校手续的研究生可以离校,研究生宿舍保留住宿至630

二、毕业生离校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1.缴齐有关费用、归还图书。财务处、图书馆应向各学院提供欠费和未归还图书的毕业生名单。

2.办理助学贷款确认手续。办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按照学生工作处印发的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通知的要求,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3.办理体检手续。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到校医院统一办理。

4.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具体办法由组织部和团委制定。

5.办理户籍关系转迁手续。需要办理户籍关系转迁手续者,待就业报到证核发后到保卫处办理。

6.归还公寓物品。毕业生本人按后勤服务集团的要求归还公寓物品。

7.办理校园卡结算手续。620前,财务处、后勤服务集团、信息化中心做好教材费和网络费用结算;630财务处集中办理离校毕业生校园卡冻结、销户、结算手续。

8.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620,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研究生处领取。本学期推迟答辩的研究生,需在621前先行办理离校手续,待答辩通过再按相关规定审议、核发上述证书。

9.交《离校程序单》。62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班长集中送交《2017届毕业研究生离校程序单》(见附件)到研究生处管理科(综合楼1002室)。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毕业生离校工作抓细、抓实。

2.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毕业生离校期间,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离校工作,及时处理毕业生离校有关事宜。各相关学院要成立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领导小组,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本学院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简化流程。坚持“集中办理、个别办理和委托代办相结合”的原则,为毕业生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能够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办理的则宜集中、统一办理;涉及欠费、归还图书、变更贷款手续、户籍转迁等相关事项,实行负面清单方式,由相关部门向学院提供需要办理的毕业生名单,学院督促办理;少数毕业生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可以委托班长或同学等代为办理。

4.确保安全。学院党政领导及研究生秘书要全面了解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加强舆情研判,确保毕业生群体的安全稳定;学院要采取多样的教育形式,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教育活动,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号召,加强对毕业生集体活动的管理;要加强毕业生日常行为的引导,自觉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不群体起哄、不激化矛盾、不打架、不酗酒、不打砸物品、不破坏公物,不从宿舍楼乱扔东西;要加强毕业生离校前的违纪警示教育,对触犯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毕业研究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处理决定,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从严从重处理。

 

研究生处

201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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