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教研室、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的沟通联系,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师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决定持续开展院领导信访接待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地点
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地点:刘克思(韶华楼206办公室)
程 敏(韶华楼205办公室)
马玉海(韶华楼207办公室)
二、接待对象
音乐舞蹈学院师生
三、接待内容
1.对学校、学院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决定的意见、建议;
2.对学校、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意见、建议;
3.对加强和改善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对管理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4.对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保障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
5.对学校、学院在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6.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接待要求
1.来访者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办公、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2.来访者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言行举止应当合法、文明、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