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文件精神和安徽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春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育部文件学习落实情况。检查各学院是否组织学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重点检查学院是否组织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学习。
2.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向公安部门申请管制类化学品购买报批手续的归档情况,化学品暂存库使用与管理情况。
3.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执行情况。对实验室搬迁、项目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实验室危险源发生变化的,是否及时更新实验室分级分类数据。
4.生物安全。重点检查P2实验室是否按规定运行,实验动物管理是否规范。
5.仪器设备安全。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前,对有安全风险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方式。
(一)单位自查(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
各学院要结合实验室实际和危险源分布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3月20日(周一)11:00点之前将《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和《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表》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921室),电子版发至sysx@fynu.edu.cn. 电话:2596386。
(二)学校抽查(2023年3月20日—3月24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技术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加强责任体系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闭环抓好问题整改,强化防范应急措施,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阜阳师范大学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