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总体部署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确保新学期实验室各类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日常安全。确保水、电、气安全,确认实验室内外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做好实验室的卫生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摆放有序,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2.仪器设备安全。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实验室仪器设备开机运行前的条件进行检查,做好防潮、防湿、防漏水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检查洗眼器、喷淋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3.危化品安全管理。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是否规范管理,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置是否得当。
4.实验动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实验动物进实验室前的检疫报告制度和实验后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制度。
5.隐患整改方面。重点检查夏季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方式。
三、检查时间
(一)单位自查(2021年9月6日—9月10日)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情况,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并于9月10日11:00点之前提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x@fynu.edu.cn.
联系人:沈毅银;电话:2596386。
(二)学校检查(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技术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全面系统做好本学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隐患整改落实到实处,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2.各学院在开展实验之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新进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普及实验室安全知识,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3.学校检查期间,被检查学院(含科研平台)要打开所有实验室门,检查组将对所有实验室全方位、无遗漏检查,并对安全隐患点进行拍照记录。
阜阳师范大学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