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2024-09-25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夯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全力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落实假期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放假前各学院要根据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结合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在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及时排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严格规范假期实验室使用。对于假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学院要切实承担起监督责任,落实实验人员安全责任,教育进入实验室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时做好个人防护;要指定专人对于仍在运行或使用的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防范意外事故发生。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对于假期停用的实验室,务必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重点加强危化品,尤其是管制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等)的安全管理:实验室内存放的危化品应总量合规,管制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治安管理要求,剧毒化学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五双”管理要求等。加强实验场所用电、用气、用水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气瓶、高压设备、烘箱、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设施的管理,确保安全

五、落实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单位建立并落实实验室人员巡查值班制,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录。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危险源情况,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实验实验室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其他未提及事项,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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