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4〕379号)文件要求,对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运行使用和开放共享等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范围
(一)评价考核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评价考核范围
2023年1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财政资金投入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科学仪器设备。
二、评价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情况
1.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购置统筹管理。包括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制度建设及仪器购置论证机制建设情况,特别是各项制度、机制落实情况。
2.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包括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服务团队情况,对实验技术人员开放服务成效的考核情况以及职位职称晋升、薪酬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实施情况,组织实验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和安全培训、仪器功能开发情况等。
3.仪器集约集中管理情况。利用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或在线服务平台等进行仪器集约化管理情况等。
(二)运行使用情况
4.仪器运行机时。指大型科学仪器年有效工作机时。
5.运行使用成效。服务支撑保障重大科研项目(成果),服务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升级、服务中小微企业等成效。
6.信息报送质量。完整、准确记录每台大型科学仪器的使用情况,重点考核学院仪器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开放共享情况
7.开放率。已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开放仪器原值占可以用于共享的仪器的总原值比例。
8.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向企业主体开放共享率,指大型科学仪器向企业主体年平均共享服务机时与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的比值。
9.对外服务成效。包括对外服务用户情况、服务长三角用户情况、服务总收入及服务企业收入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仪器基本信息准确、年度使用机时合理有效、运行使用成效数据真实,请于12月16日前完成在线数据填报,并尽快将管理实验技术人员明细、管理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明细等材料报送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联系人:丁正祁,联系电话:2596385。
2.做好现场抽查准备。提前整理好有关成果、使用记录、学习培训、共享服务等相关佐证材料,以备省厅专家组现场抽查。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