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1-12-08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筑牢安全防线,预防冬季实验室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结合学校安全工作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冬季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实验室内消防安全隐患(水、电、气、火灾、高温高压仪器设备等,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档案建设情况(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责任书、安全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检查记录等)。

3.重点检查危化品安全(危化品采购、入库、存储、领用、使用与结余台账管理,危化品存放及管理情况等)。

4.重点检查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制度落实、废弃物处置、安全培训、应急预案等)。

5.开展本年度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方式。

三、检查时间

(一)单位自查2021126日—1210日)

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特点,针对检查内容开展单位自查工作,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使用),签字盖章后,于121011:00点前,提交至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x@fynu.edu.cn.

联系人:沈毅银;电话:2596386

(二)学校检查20211213日—1217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专项工作组,提前半天通知,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要结合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在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

2.学校检查期间,被检查学院(含科研平台)要打开所有实验室门,检查组将对所有实验室全方位、无遗漏检查,并对安全隐患点进行拍照记录。


阜阳师范大学

2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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