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安全稳定与意识形态防范工作要求,为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秋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实验室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危化品仓库等火灾事故多发区域防范管理情况。
2.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危化品安全,包括危化品采购、入库、领用等环节管理和材料归档情况,相关学院危化品暂存库管理运行情况。
3.生物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P2实验室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运行,生物场所及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实验室动物管理是否规范。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5.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洗眼器、喷淋系统等设施是否正常工作。
6.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用水、用电是否规范,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有序。
7. 前期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方式。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
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逐项检查并填写《阜阳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自查表》(请从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使用)并于11月20日11:00点之前提交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实验室安全技术科(正行楼1111室),电子版发送至sysx@fynu.edu.cn.
联系人:沈毅银;电话:2596386。
(二)学校检查(2023年11月21日—11月28日)
学校从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实验实训管理中心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技术工作组,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组织现场抽查,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发布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提高隐患排查质效。要结合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在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
2.确保整改成效。各学院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坚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能立行立改的,要尽快落实整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
阜阳师范大学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