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皖科基础〔2022〕10号)和《阜阳师范大学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益考核办法(试行)》(校实验实训〔2020〕22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近三年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益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自购置之日起满三年,单台(套)价值30万元及以上的已入网大型仪器设备。
二、考核内容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设备管理与使用绩效,主要包括设备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等五个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程序
1.单位自评。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有关标准进行评价计分和汇总结果,并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考核。实验实训管理中心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核查相关材料形成考核意见,并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统计。
四、工作要求
1.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评工作,应报尽报,漏报或逾期不报视为考核结果不合格。学校考核结果将作为学院后续大型仪器设备需求投入的重要参考。
2.大型仪器设备的年度使用机时,以共享平台机时为准,纸质使用记录作为参考。使用记录中的使用日期、工作内容、使用情况、使用机时等内容应记录完整,与共享平台刷卡记录基本一致,不得虚报。
3.学院自评报告对使用效益不高(特别是机时较低)的设备,要重点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
4.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益统计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表》、《大型仪器设备效益考核结果一览表》、《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报送至实验实训管理中心设备管理科(正行楼1109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sysx@fynu.edu.cn,邮件请注明主题和单位。联系人:丁正祁,电话:2596385。
附件:
1.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益统计表
2.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使用效益评价表
3.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效益考核自评结果一览表
4.大型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考核单位自评报告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6日